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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南部科學園區績優職場安全衛生管理單位及人員」暨「推行職業安全衛生優良單位及人員選拔活動」報名附件

114/3/21

公告單位:工安科

一、旨揭選拔活動,即日起至3月21日止本局受理報名,歡迎符合資格之事業單位及人員參選。

二、勞動部於114年1月17日修正公布本要點第6點、第7點,本年度將優良人員區分職業安全衛生及勞工健康服務二類,以及新增勞工健康服務優良人員推薦程序與推薦表,由各勞動檢查機構推薦職業安全衛生及勞工健康服務優良人員各1名。

三、本局將於園區績優職場安全衛生管理單位及人員得獎名單中,擇優參加勞動部辦理之全國性推行職業安全衛生優良單位及人員決審選拔。

四、緊急應變措施為職業安全衛生管理體系中之一環,如有從事緊急應變業務符合績優之園區事業人員選拔條件者,歡迎報名參加。

五、為積極維護勞動權益,建議參選單位得於企業形象之其他具體事蹟加強論述相關優良事蹟(如:勞動條件優於法令規定、提升勞工身心健康措施、工作與生活平衡、中高齡、母性及青少年勞工保護、強化外籍移工職業安全衛生知能、推動ESG永續職場安全健康發展等事項),並將納為參選單位考評同分時之推薦獲獎評核重點之一。

六、相關規定置放於本局官網訊息公告-最新消息及活動下,請逕行下載參閱,報名請檢附書面資料1式6份及電子檔案1份(請逕寄送a1145@stsp.gov.tw)。

七、有關各行業之「近3年失能傷害頻率及失能傷害嚴重率」統計表,勞動部預定於本年3月4日前置於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網站職業安全衛生獎項專頁「推行職業安全衛生優良單位及人員」項下,屆時請事業單位自行下載參閱。

洽詢:李明鴻(#2310)

附檔

1.南部科學園區績優職場安全衛生管理單位及人員選拔與表揚要點

2.附件一-推行職業安全衛生優良單位及人員選拔作業要點

3.附件二-114年推行職業安全衛生優良單位初審意見表

4.附件三-推行職業安全衛生優良單位推-自-薦表-填寫補充說明-含範例

5.附件四-推行職業安全衛生優良單位及人員選拔作業要點第六點-第七點修正草案對照表